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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和化學制藥行業揮發性有機物與惡臭氣體污染
控制技術指南
(征求意見稿)
標準編制組
2018年4月
前言ⅰ
前言
為貫徹執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《河北省環境保護條例》等法律法規,促進生物和化學制藥行業可持續發展和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污染防治技術進步,完善相應的污染控制技術規范和管理體系,指導該行業選擇適宜的污染控制技術路線,有序開展生物和化學制藥行業VOCs及惡臭污染控制設施規劃、建設、運行和監管,制定本標準。
本標準可作為生物和化學制藥行業生產項目環境影響評價、VOCs與惡臭氣體污染控制工程設計、工程驗收以及運營管理等環節的技術依據,是供各級環境保護部門、規劃和設計單位以及用戶使用的指導性技術文件。
本標準由河北省環境保護廳提出并歸口。
本標準起草單位:河北科技大學、河北莫蘭斯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。
本標準起草人:郭斌、任愛玲、杜昭、陳平、韓靜、趙文霞、王欣、段二紅、韓志杰、鄭小寧、張軒、王琦、張東隅。
本標準適用于生物和化學制藥行業在原材料儲存、生產過程、污水處理和其他環保設施揮發性有機物點源及面源所產生的VOCs及惡臭氣體污染PPMHTV 甲醛控制。
污染控制應以保障人體健康、防止大氣環境污染為宗旨,遵循“減量化、資源化、無害化”原則。生物藥生產過程采用的原材料、工藝、污染排污特征不同。生物制藥產生的④溶①化學氧化法是氧化劑通過失去電子對目標物
內容來自用戶:劍子
附件2生物和化學制藥行業揮發性有機物與惡臭氣體污染
控制技術指南
(征求意見稿)
標準編制組
2018年4月
前言ⅰ
前言
為貫徹執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《河北省環境保護條例》等法律法規,促進生物和化學制藥行業可持續發展和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污染防治技術進步,完善相應的污染控制技術規范和管理體系,指導該行業選擇適宜的污染控制技術路線,有序開展生物和化學制藥行業VOCs及惡臭污染控制設施規劃、建設、運行和監管,制定本標準。
本標準可作為生物和化學制藥行業生產項目環境影響評價、VOCs與惡臭氣體污染控制工程設計、工程驗收以及運營管理等環節的技術依據,是供各級環境保護部門、規劃和設計單位以及用戶使用的指導性技術文件。
本標準由河北省環境保護廳提出并歸口。
本標準起草單位:河北科技大學、河北莫蘭斯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。
本標準起草人:郭斌、任愛玲、杜昭、陳平、韓靜、趙文霞、王欣、段二紅、韓志杰、鄭小寧、張軒、王琦、張東隅。
本標準適用于生物和化學制藥行業在原材料儲存、生產過程、污水處理和其他環保設施揮發性有機物點源及面源所產生的VOCs及惡臭氣體污染PPMHTV 甲醛控制。
污染控制應以保障人體健康、防止大氣環境污染為宗旨,遵循“減量化、資源化、無害化”原則。生物藥生產過程采用的原材料、工藝、污染排污特征不同。生物制藥產生的④溶①化學氧化法是氧化劑通過失去電子對目標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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